工商憑證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管理中心)之用戶,係指記載於本管理中心所簽發憑證的憑證主體名稱(Certificate Subject Name)的個體,以本管理中心負責簽發公司、分公司及行號等事業主體憑證而言,用戶就是公司、分公司及行號等事業主體。 <<用戶之義務>> (1) 應遵守本管理中心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以下簡稱本作業基準)之規定,並確保所提供申請資料之正確性。 (2) 在本管理中心核定憑證申請並簽發憑證後,用戶應依照本作業基準4.3節規定接受憑證。 (3) 用戶在接受本管理中心所簽發之憑證後,即表示已確認憑證內容資訊之正確性,並依照本作業基準1.3.7節規定使用憑證,如憑證內容資訊有誤,用戶應主動通知本管理中心。 (4) 應妥善保管及使用私密金鑰。 (5) 如須暫停使用、恢復使用、廢止或重發憑證,應依照本作業基準第四章規定辦理,如發生私密金鑰資料外洩或遺失等情形,必須廢止憑證時,應立即通知本管理中心,但用戶仍應承擔異動前所有使用該憑證之法律責任。 (6) 應慎選安全的電腦環境及可信賴的應用系統,如因電腦環境或應用系統本身因素導致信賴憑證者權益受損時,應自行承擔責任。 (7) 本管理中心如因故無法正常運作時,用戶應儘速尋求其他途徑完成與他人應為之法律行為,不得以本管理中心無法正常運作,作為抗辯他人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