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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工商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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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申請正卡
  • 正卡應代表事業主體,凡涉及事業主體存廢、執行業務法律效用等作業需使用正卡操作。
我要申請附卡
  • 申請附卡必須以正卡進行線上驗證,請事先備妥讀卡機及有效工商憑證正卡,附卡申請無張數限制,但無法使用附卡申請附卡。
  • 附卡並無限制僅可於特定應用系統使用的功能,需由事業主體自行規範員工持有憑證權限並控管員工使用範圍,惟本管理中心已提供「附卡授權機制」,可針對限定已有導入附卡授權機制之應用系統進行授權後以附卡操作。
我要申請非IC卡
  • 非IC卡類憑證係將企業所申請下來的憑證及其所對應之私密金鑰存放在IC卡以外的媒介,如磁片、硬碟或保密器等,多做為代表企業的電子印鑑之用。
  • 若您被相關單位要求需使用非IC卡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是「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操作,請先完成憑證請求檔(CSR)製作後再進行申請。
我要申請『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專屬授權憑證
  • 主要是指將申請下來的專屬授權憑證及其所對應之私密金鑰存放在IC卡以外的媒介,如磁片、硬碟或保密器等,做為『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辦時之電子印鑑之用,憑證使用期限均為簽發後1年。
  • 此專屬授權憑證僅限於『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上使用。
  • 申請流程中需使用正卡進行線上驗證,請備妥您的正卡及讀卡機。
  • 申請對象:
  • 工商憑證申請對象為依公司法及有限合夥法完成登記之公司(分公司)、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依商業登記法完成登記之商業。
  • 若事業主體狀態為解散、撤銷、廢止、破產登記或歇業等,無法申請工商憑證。
  • 憑證效期:
  • 工商憑證「正卡」、「附卡」或「非IC卡」效期皆為自「簽發日期(發卡日期)」起算5年,到期後憑證即自動失效,持有即期工商憑證用戶可於憑證到期前60個日曆天內重新申請。
  •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專屬授權憑證效期為自「簽發日期」日起算1年,到期後憑證即自動失效。
  • 新申請之憑證效期將自「該張憑證自身之簽發日期(發卡日期)」起算,而非接續舊卡有效日期。
  • 憑證申請費用:
  • 工商憑證正卡於使用期限內只能申請1張,附卡及非IC卡則沒有申請張數限制,使用請依各應用系統的管控規定辦理。
  • 工商憑證(正卡、附卡及非IC卡類)每張需工本費420元,且需自行添購讀卡機搭配使用。
  •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專屬授權憑證試辦期間無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