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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流程

什麼是工商憑證?
答案

工商憑證IC卡是公司、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用來作為網路上身分驗證用,並提供下列安全認證服務,以保障使用者權益:

  • 可以鑑別及確認使用者的身分,防止發生網路冒名的行為,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 避免當事人否認進行網路交易的事實。
  • 確保資料在網路傳輸過程中內容不外流。
  • 避免往來、交易資料在網路傳輸中被偽造竄改。

目前公司、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能直接使用工商憑證,利用網路線上申辦各項電子化政府相關業務,不受案件收件時間與地點限制,可以簡化整體申辦流程,提升申辦效率。

使用工商憑證時,需搭配可讀取憑證IC卡的讀卡機進行。

該怎麼知道是不是符合申請工商憑證資格?
答案

可以申請工商憑證的對象為:

  • 依公司法及有限合夥法完成設立登記的公司、分公司、有限合夥及有限合夥分支機構。
  • 依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的商業。

不過,解散、撤銷、廢止、破產登記或歇業者不能申請。

工商憑證的正卡與附卡有什麼不同?
答案
  • 工商憑證正卡與附卡都可以作為公司/有限合夥/商業在網路上身分驗證之用。
  • 企業取得工商憑證正卡後,若因內部管理需要,或有業務工作需求,都可以再以正卡申請附卡,可是沒有先申請正卡是不能申請附卡的。
  • 使用正卡及附卡都需要依已經導入工商憑證機制應用系統的管控規定辦理。
該如何查詢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是否已有工商憑證?如果已經申辦過,該怎麼知道是否還在使用效期內?
答案

請至本網站首頁右上方「查詢是否有工商憑證」專區,點選「進行查詢」按鈕,再輸入統一編號即可查詢憑證資訊;或者您亦可於「憑證查詢及下載」輸入任一條件值進行查詢,並點選「詳細資料」按鈕查看卡片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限。

申請工商憑證時出現「錯誤碼(2002):該卡號有效期限尚未到達可續辦期限(憑證到期日起前60個日曆天內)」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表示您想要申請的企業已擁有一張有效的正卡,您不需要再重複申請,依規定同一公司(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僅能申請一張正卡,且須於憑證到期日起前60個日曆天內才開放再次申請正卡,建議可先向企業內部確認是否已持有該張正卡。

申請工商憑證時出現「1005 已投單申請憑證且已繳費。」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表示您想要申請的企業已有一筆憑證申請資料,且已完成繳費,您不需要再重複提出申請,建議可先向企業內部確認是否已郵寄或臨櫃遞交工商憑證申請書至所屬的登記機關審驗。

申請工商憑證時出現「分公司名稱中總公司名稱重複-請洽客服修正後再進行申請」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請先確認基本資料中分公司名稱是否出現重複總公司名稱的情況。例如:正確應為OO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但卻出現OO股份有限公司OO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如有上述情形請聯繫諮詢服務人員修正後就可以進行申請了。

申請工商憑證時出現「外國公司登記 - 組織類別不可申請」或「外國公司報備 - 組織類別不可申請」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外國公司僅有在台分公司可辦理工商憑證,請在申請工商憑證時於「憑證類別」選擇「分公司」,並以正確之在台分公司統一編號進行後續申請程序。

申請工商憑證時出現「外國公司辦事處登記 - 組織類別不可申請」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請確認輸入資料是否為外國辦事處,而非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因辦事處非屬依公司法完成登記之分公司,所以是不能申請工商憑證的。

申請工商憑證時出現「外國有限合夥 - 組織類別不可申請」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外國有限合夥僅有在台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可辦理工商憑證,請在申請工商憑證時於「憑證類別」選擇「有限合夥分支機構」,並以正確之在台有限合夥分支機構統一編號進行後續申請程序。

申請工商憑證「附卡」時出現「讀卡失敗」訊息,該怎麼辦呢?
答案

出現此錯誤訊息表示您可能尚未將工商憑證正卡放入讀卡機中。如果您確認讀卡機與工商憑證正卡都可正常運作,那就是網頁元件有可能未完成安裝,由於每個使用者所處的用戶端環境不同,需再由諮詢服務人員協助確認,請洽諮詢服務電話:412-1166。

工商憑證申請書上需要蓋用印章,指的是什麼印章呢?
答案
  • 請蓋用與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相符之印章。
    • 本國公司、商業、有限合夥憑證申請,請蓋用留存登記機關之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印章及負責人登記印章。
    • 本國分公司憑證申請,請蓋用留存登記機關之總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 外國分公司憑證申請,請蓋用留存登記機關之外國分公司印章與外國總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負責人印章。
    • 本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憑證申請,請蓋用留存登記機關之本國有限合夥印章及負責人印章。
    • 外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憑證申請,請蓋用留存登記機關之外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登記印章及外國分支機構經理人登記印章。
    • 商業分支機構憑證申請,請蓋用留存登記機關之商業分支機構印章及分支機構經理人印章。
  • 若登記印章已遺失,請先向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機關辦理印鑑變更,等變更登記核准後再以變更後的印章用印。